各水文水资源勘测局工会,省局机关工会:
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工会建设,激发基层工会活力,根据河南省总工会《关于开展全国和河南省模范职工之家、模范职工小家、优秀工会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》(豫工发〔2015〕18号)精神和水利工会通知要求,全总、省总和省水利工会拟表彰一批模范职工之家、模范职工小家、优秀工会工作者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高度重视。
各基层工会要高度重视申报评定工作,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基层工会建设“三个着力”的重要批示精神,结合单位实际,广泛开展争创模范职工之家、争做职工群众信赖的“娘家人”活动,让职工群众真正感受到工会是“职工之家”,工会干部是最可信赖的“娘家人”。
二、申报程序。
1、自评。各单位根据《河南省水利系统模范职工之家和模范职工小家建设管理办法》(豫水工〔2015〕11号)自检自查,依据考核细则自行评分。
2、申报。自评得分结果符合模范职工之家(模范职工小家)条件,可按程序申报,并推荐1名优秀工会工作者,申报材料电子版请于2015年7月20日报省水文工会,不再报送纸质材料。
3、考核。根据申报情况,省水利工会将于8月初进行实地考核审定,具体考核方式及程序按照《河南省水利系统模范职工之家和模范职工小家建设管理办法》进行。
三、申报材料。
1、书面报告。
2、会员代表表决意见。
3、同级党组织意见。
4、申报登记表。
5、优秀工会工作者事迹材料(2000字左右)
四、联 系 人:张 艳
联系电话:0371--65571715
电子邮箱:hnswgh@hnsl.com
2015年7月7日